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中多次作出“学前教育镇村一体化管理”的部署,例如,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教育部等3部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园,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也要求推行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
我省一些地方开展了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探索和实践,为从全省层面推进此项工作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经验。但是,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存在概念不清晰、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显著等问题。在总结各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聚焦解决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的问题,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编办等部门共同起草了《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出台的过程如何?
今年3月,省教育厅牵头完成了初稿的起草工作,邀请了部分高校专家、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干部、教研员和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研究论证。完善初稿后,5月份先后赴济南、聊城、滨州、淄博、东营等5市召开现场会对文稿进行研讨,6月和9月两次征求了教育厅厅有关处室和16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各方反馈对文稿作了修改完善。10月份,送省委编办、人社厅、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征求了的意见建议,在教育厅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建议,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对文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教育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商请省委编办等省直5个部门进行了会签后予以印发实施。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3部分内容,主要创新点在于明确了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的内涵和实施路径,即实现8个“一体化”。推进党建工作一体化,促进党对幼儿园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党的组织全覆盖,注重党建工作同保教工作的深度融合。推进规划建设一体化,县(市、区)编制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同步明确各乡镇幼儿园布局,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园并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其他公办幼儿园2027年前应达到省级一类及以上标准。推进人员管理一体化,将乡镇公办幼儿园按规定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每班按照“两教一保”需求做好幼儿园人员配备,乡镇中心园负责对分园教职工的统筹调配、统一管理。推进经费管理一体化,教育部门在中心园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中心园和分园的财务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为中心园开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保教活动一体化,由中心园统筹做好保育教育工作,建立统一的教研制度,构建镇域教研网络,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保育教育实践研究。推进资源配置一体化,重在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资源优势,对分园实行资源共享。推进规范监管一体化,强化中心园对分园的办园方向、招生收费、保育教育、队伍建设、安全卫生等进行监管,规范办园行为。推进质量评价一体化,实行中心园与分园“捆绑”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中心园及分园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园长考核以及民办园年检、普惠性民办园扶持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如何确保《指导意见》落实到位?
《指导意见》要求各市要把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落实文件,认真组织实施。县(市、区)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机构编制、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要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将学前教育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省教育厅对各市工作推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要加强宣传推广,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先进经验,实现以区域学前教育发展带动整体质量提升的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