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随意进入校园、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向学校蔓延,加重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等突出问题,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启动实施专项整治行动。
相关内容如下: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否就是禁止社会事务进入校园?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非是“一刀切”地禁止所有社会事务进校园。中小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主阵地,同时也是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也肩负着服务社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与使命,科学推动社会事务进入校园,对于补充教育资源、增强育人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社会事务随意进入校园和开展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等加重教师负担问题。对于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要求、有利于立德树人的活动,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规范有序进入校园。
二、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哪些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协同治理、标本兼治,着力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鲁厅字〔2020〕27号)相关要求进行确定。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内容开展整治:一是组织学校和教师参与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专项工作以及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中,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或布置硬性任务的问题;二是社会事务未经过审批报备随意进入校园、频繁进入校园的问题;三是学校现有教育教学已有相关内容安排、仍重复部署安排活动的问题;四是不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特点的社会事务进入校园的问题;五是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问题等。
三、如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一是开展梳理排查,系统排查近年来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摸清教师负担的基本情况,明确专项整治的主要工作任务;二是建立审批机制,完善年度计划和审核报备制度,确定年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三是严格控制数量,原则上省级每年安排的社会事务以专项方式进校园的事项不超过5项,市县自行组织的每年不超过2项,内容相近的合并进行,并严控活动开展频次;四是改革进校方式,结合实际设计了融入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提供资源由学校自主开展、以专项方式安排部署等方式,按照融入教学为主、提供资源为辅、专项入校严控的原则进行把握;五是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公开教师减负举报邮箱或电话,将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列入学校责任督学日常监督管理。
四、专项整治行动时间步骤怎么把握?
专项整治行动在2024年5月至7月集中开展,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5月中旬前,进行动员部署。省级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公告、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和邮箱,月底前,确定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5月至6月,开展梳理排查。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重点任务要求开展对照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全面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7月,实施集中整治。根据整改台账,坚持分类施治、精准施策,逐项整改销号。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调度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对存在社会事务加重教师负担的突出问题,实行即时提醒交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至有关部门或单位。
后续,将总结分析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举措,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五、如何确定进入校园的社会事项?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事务,可以通过适当方式进入校园,并纳入白名单管理:
1.法律法规或者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
2.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教育部进行部署安排的;
3.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
4.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包含涉及中小学校事项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5.特殊时期、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确需开展并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的;
6.学校结合自身教育教学需求,自主邀请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不纳入管理范围。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社会事务,禁止进入校园:
1.强制给中小学校、教师摊派下达指令性任务、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的;
2.强制安排中小学校、教师和学生参与各类征文、论文评比、案例评选、宣传稿件报送、演讲比赛、座谈研讨、征求意见、学习交流等活动的;
3.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网络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推广宣传等方式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
4.安排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或者借用学校场地举办招商、庆典等活动的;
5.以营利为目的或存在商业夹带的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
6.其他不利于师生身心健康、加重教师负担的。
六、符合条件的社会事务事项进入校园需要什么程序,如何审批?
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每年1月底前,相关部门将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汇总初审,重点审核其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相关事项列入白名单,面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对列入白名单的事项,开展部门应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主题内容、实施对象、覆盖范围、组织方式、开展时间、条件保障、应急预案、预期效果等;开展时间须明确活动整个时长,分阶段进行的还须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在活动开始前1个月,事项开展部门应将工作方案报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主题相近的可进行适当整合,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具有相关内容的可进行融合。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职责,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学校、师生反馈效果不佳的活动,不再列入白名单。
七、社会事务进入校园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社会事务进校园,以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融合为主,结合学校开设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实施以及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课后服务活动等融入开展。
对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不能覆盖的,可由事项开展部门提供活动资源或素材,由学校自主组织开展。
对于确需专项开展社会事务进校园的事项,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控制数量,做好统筹安排。
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实施应在校内完成,不得组织教师和学生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八、对经审批能够进入校园的社会事务如何管理?
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实行白名单管理,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确需增加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且不得突破当年计划总量。
各地通过监测、举报、检查、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常态化做好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规范管理。
教育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引导社会共同监督社会事务进校园增加学校和教师负担问题,将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列入学校责任督学日常监督的任务,学校责任督学每年至少到校排查1次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